关于对涉密载体进行集中销毁管理的通知(2012-11-16)
发布日期:2012-11-16
阅读次数:
次
校属各单位:
按照校保密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对涉密载体进行集中销毁管理的通知要求,为保障各单位、各部门能够及时方便地销毁涉密载体,防止涉密载体在销毁过程中出现失泄密事件,校保密办公室组织对涉密载体进行集中销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单位制发和存留的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工作秘密的文件、资料、刊物、书籍、图纸、报表、档案、磁介质等及其在起草、印刷、复制过程中形成的残纸废页都属于涉密载体。
2、 请各单位于
3、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本单位涉密载体的销毁工作,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严禁自行出售、丢弃和销毁涉密载体。
4、 校保密委员会将对各单位落实本通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本通知的单位及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造成泄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校保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