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

关于在全校组织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扎实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根据《教育部党组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和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转发在全国高校组织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的安排部署,校党委决定在全校举办“我的中国梦”主题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教育部思政司、光明日报社理论部、人民网

  二、征文时间

  20133209月10

  三、征文对象

  全校教职工和学生

  四、征文要求

(一)征文以“我的中国梦”为主题,体裁不限,题目自拟,内容围绕近代以来中国人民坎坷追梦历程的深刻启示,围绕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以来的辉煌成就和宝贵经验,用文字记录和讲述亲历亲见的“中国梦”,体现和反映广大师生的爱国之心、强国之愿、报国之志,强化对自身责任和使命的认识,树立实干兴邦精神,努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荣梦想。

(二)征文字数4000以内。

  (三)征文须为作者本人原创,严禁抄袭、剽窃。

  五、投稿方式及要求

投稿请发送电子版至电子邮箱 xcb@cust.edu.cn

联系人:程力  电话:85582433

论文电子版文件名为“‘我的中国梦’征文+作者姓名+文章正标题”。文章标题使用黑体三号字,正文使用宋体小四号字,行距为1.5倍。文章结尾需附投稿人单位、联系方式。论文由校党委宣传部统一报送。

  六、征文评选

  本次征文活动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40名,优秀奖60名,优秀组织奖5名。获奖者将由主办单位颁发荣誉证书。获奖文章将陆续在《光明日报》、人民网、光明网等报刊、网络择优刊发。

   七、有关要求

(一)本次主题征文活动是学校深入贯彻十八大精神、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系列活动的重要内容,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认真组织本单位师生参加征文活动。

(二)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以征文活动为契机,引导广大师生将个人的前途命运与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结合起来,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伟大“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党委宣传部

                                 2013年4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