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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灯具、插座、开关等维修工作责任部门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后勤处工作安排,决定将3个校区教学楼、实验楼、办公楼等灯具、插座、开关维修工作统一由基建科负责维修。
报修电话:办公室2934,手机:13504304996(小号699706)。
望各部门周知。
 
后勤处
2014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