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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水费价格有关事宜的通知

家属区各住户:
根据《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水价有关事宜的通知》(长府发201415】号)文件要求,自2014920日起进行水价调整,调整后对采用二次供水设施供水的居民水价调整到4.20/立方米,具体调整价格参照文件内容。
后勤处节能办公室于2014920日起对家属区各住户水表进行查抄,所查表数将粘贴至各单元门,此次查表后水价按照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咨询电话:85582264
此通知。
附:《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水价有关事宜的通知》
 
节能办公室   
2014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