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工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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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努力,后勤处房产科已于2015年11月完成了东、西校区44户再出售房屋及35户插间房屋产权证办理工作;12月完成了东校区24-1门、24栋、25栋、26栋集资建房产权办理工作。现请职工按要求领取房屋产权证,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领证须知
1、产权证必须由房屋所有权人本人持身份证原件领取。
2、代理人需持房屋所有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领取。
3、交纳房屋所有权证制证工本费:72元(请自备零钱,集资建房除外)。
4、为配合为师苑小区产权办理工作,本次1栋—10栋房屋所有权证共计36本不予发放(用于原产权灭籍工作)。
二、领取时间及地点
领证时间:2015年12月10日、11日
上午 8:30——11:00
下午13:40——16:30
领证地点:后勤处房产科
三、联系电话
房产科:0431—85582454
后勤处房产科
2015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