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16年中俄政府奖学金留学候选人的通知
根据俄方提供的奖学金情况,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将选派留学人员赴俄罗斯留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本科插班生:留学期限10个月
具体留学期限以俄方录取结果为准。
二、选派计划
1.本科插班生:俄语专业可推荐3人,推荐1名候补人选。
2. 选派专业:俄语语言文学、俄罗斯研究及其他俄罗斯学科专业。
三、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俄罗斯政府提供的奖学金(学费及部分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提供奖学金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四、人选条件
1. 基本条件
申请者应符合《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
2. 其他条件:
本科插班生:俄语专业在读本科二年级学生,在校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0分(百分制)或者学分绩点不低于3.2(四分制)且主干课程及外语课程优秀。
五、推荐办法
1. 请接此通知后即着手进行选拔推荐工作。请组织被推荐人于
网报填写“项目名称”时,请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派出渠道”选择“俄罗斯互换奖学金”。
2. 一外为俄语,申请时未达到《国家留学基金委自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相关要求者,派出前须参加留学基金委统一组织的俄语中级班培训,培训合格方可派出。
3. 俄方一般于7—8月通知奖学金落实结果。
4. 被录取人员应按期派出。擅自放弃留学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派出时间一般为9—10月,具体派出日期另行通知。
5. 被录取人员均作为国家公派人员,派出前须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等手续。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孙老师
联系电话:85582847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