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9年因公出国(境)计划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因公出国(境)主管部门相关安排,省外办关于报送2019年因公出国(境)计划的通知,为保证安博·体育(China)官方网站因公出国(境)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报送2019年因公出国(境)计划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严格按照中央和省有关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本着“突出重点、总量控制、保障工作、合理安排、务求实效”的原则编制出国(境)计划。
二、各学院、各部门要根据对外交流与合作的重点任务,坚持“因事定人”、“人事相符”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分工制定出访计划,出访任务须有实质性内容,重点放在签约项目以及与国外知名大学、研究机构的重大合作项目上,无实质任务的一般性访问、考察性出访等团组不予批准派出。
三、外方邀请单位须是对口部门或相应级别的人员。严禁通过中介机构联系或出具邀请函。不得应境外中资企业和外国驻华机构、海外华侨华人邀请出访。
四、出访国家应避免集中于少数发达国家和旅游热点国家。同一部门的处级(含副处级)以上领导原则上不得同团出访,也不得在6个月内分别出访同一国家或地区。
五、除大型招商展会、文体交流和人才培训团组外,其余团组人员总数不得超过6人,在外停留时间(含离抵境当日)1个国家(地区)不超过5天,2个国家(地区)不超过8天,3个(或以上)国家(地区)不超过10天。出访团组人数、国家数、在外停留天数均为最高限量,不得曲解为必须用满。科研合作与研究团组原则上不受此限制,但需要写明情况报省外办审批。
六、根据有关规定,因公出国(境)经费必须纳入安博·体育(China)官方网站年度出国(境)经费预算。科研人员出国(境)的,团组成员应在同一课题组。出国(境)所需往返国际旅费、食宿公杂等费用应由省级(含)以上纵向课题经费支付(原则上不含横向项目)。课题经费预算表中须明确列支国际交流专项经费,且国际交流专项经费额度足够支付全部出国(境)经费。
七、各学院、部门须按照表格要求认真填写因公出国(境)计划报表,学术访问、科研合作、国际会议、外专局出国培训团组均需列入年度计划(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吉林省教育厅高校教师海外研修项目不列入计划)。团组涉及校领导参团的,要在计划表中表明参团校领导姓名,以便我处汇总校领导因公出国(境)信息,统一上报省外办。
八、各学院,各部门等因公出国(境)计划,经本单位领导同意后将电子版发送至waishi@cust.edu.cn(邮件名称样式为“xxx学院--2019因公出访”),纸质版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于2018年12月14日(周五)17:00前报送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九、 2018年8月10日起,省外办开始启用“吉林省因公出国(境)边界管理系统”,所有出访任务均需通过该系统审批后方可执行。2019年1月1日起,省外办对于没有按照规定上报度出访计划的团组,将一律不予审批。
请各学院、各部门高度重视因公出国(境)计划申报工作,对于因公出国(境)计划漏报、错报、逾期不报的学院和部门,视为2019年无相应出访任务,学校不再办理临时提出的出国(境)任务。
联系人:孙博琳 王禹耕
联系电话:85582342
办公地点:东校区行政办公楼518室
附件:团组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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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8年11月27日